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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盗窃共享单车案判决

时间:2018-05-15 09:00:00来源:自行车与电动车作者:李清点击:

 日前,深圳的法院相继宣判了两宗与共享单车有关的盗窃案,一宗是盗窃两辆共享单车,另一宗是盗窃他人的共享单车电子账户财产。这在市民中引起热议,不少人惊呼“没想到”盗窃两辆共享单车就坐监半年。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些案例给市民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人们在享受共享单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损坏财物数额达5000元

就可判三年以下徒刑

先说说男子韦某国的事。他将两辆共享单车的锁锯掉,然后将车子据为己有,企图长期“私享”。经鉴定,两辆被盗共享单车价值人民币4760元。近日,龙岗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韦某国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这是广东首例判处实刑的盗窃共享单车案。

目前,人们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并不重视对其保护和爱惜,认为损坏了有共享单车企业负责维修,有人甚至将其搬到小区、家里“独享”,盗窃和毁坏共享单车的行为时有发生。这宗盗窃两辆共享单车就要被判刑半年的案例一经报道,不少人就惊呼“没想到”。

法律上对盗窃共享单车等行为如何量刑?律师解读说,不少企业的共享单车的价格,要比普通自行车贵得多,比如此案件中的一辆单车,价值在2000元以上。根据我国《刑法》及广东省高院和高检的规定,在深圳地区盗窃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就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金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共享单车出现后,各地都出现了一些故意毁坏共享单车的现象,这种行为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此举严重的会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行为人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或三次以上,就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即使行为人盗窃或毁坏共享单车的金额没有达到被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行为人仍需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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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毁损行为逃不掉

还有不少市民担心,盗窃共享单车的行为受到惩罚只是个案,共享单车企业要追究盗窃、毁损共享单车的行为比较困难,可能付出的人力物力远远超出单车的价值,会不会放弃追究?

从相关案例来看,共享单车安装的内置芯片,可以精确对共享单车的地理位置进行锁定。所以,即使共享单车的锁具被损坏之后,共享单车的企业,也可以查到它的具体地理位置。另外,现在随处可见的摄像监控,富有正义感的市民,都是共享单车盗窃犯的“克星”。

在龙岗区法院判处实刑这宗盗窃共享单车中,群众的举报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司法机关公布的案发经过来看,今年1月25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韦某国悄悄将两辆共享单车从龙岗区爱联嶂背永昌工业区门口推到其上班的工厂仓库内,用工厂的手磨机将车锁锯掉,然后将其藏匿在一个发电机房内据为己有。但就在韦某国锯切车锁时,恰有路过的群众发现并拍了视频传到了互联网上。

共享单车官方接到爆料后,其运维人员通过网上的视频查出了单车编号,并通过GPS定位系统查到了两辆被盗单车最后的骑行记录及其具体位置,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龙岗爱联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韦某国抓获。

偷盗电子账户

也属涉嫌盗窃罪

现实中,不仅有个别人心怀不轨想将共享单车据为己有,还有人将狡诈的目光盯上了共享单车APP电子账户。今年4月,南山区法院通报称,对深圳首例利用共享单车APP漏洞盗窃他人财物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两被告杨某和吴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并均处罚金1000元。

此案两名被告人通过网络相识。一次偶然机会,杨某得知可以利用软件修改某共享单车APP用户信息,将用户共享单车账户内的余额押金退到自己掌握的微信账户上,遂将这一信息和操作方法告诉了吴某。

某些共享单车企业在APP中设置了“领养单车”项目——让用户“领养”单车,在其他用户使用到“领养单车”时,“领养人”可以获取收益。吴某发现,除了能退回余额押金外,“领养单车”也有“利”可图——可以将账户内的“领养单车”收益退到自己掌握的账户上。吴某又将这一信息反馈给了杨某。

“相互交流”后,杨某和吴某多次将该共享单车公司用户账户内的余额、押金以及“领养单车”收益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上,吴某分22次共盗窃16810.6元,杨某分12次共盗窃3535元。

后来,有用户发现自己的共享单车电子账户内的共享收益变少,向运营企业反映了这一问题,企业通过核查才发现有人利用系统漏洞登录用户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办理案件的南山区法院法官表示,由于电子账户的资金与一般意义上的财产无异,偷盗电子账户也属涉嫌盗窃罪。

【律师说法】

勿以恶小而为之

上述的两宗和共享单车相关的盗窃案,其处罚结果有怎样的法律和社会意义呢?

上述案例颇为引人关注,对深圳市民来说也是一堂非常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共享单车是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或毁坏,否则,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他认为,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鲜事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勿以恶小而为之。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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