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110万辆,其中九成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去年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63宗,死亡11人……
可否复制摩托车管理方式?
除了电动自行车“大军”,摩托车也是中山道路上的一道“风景”。但两者既有相同点,又大不一样。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都是既能穿街过巷,又能快速反应的灵活型交通工具,和很多土生土长的80后、90后一样,石岐妹的童年也是在摩托车后座上度过的——不管是上学还是出去玩,在城市范围内的活动多数都是乘坐摩托车出行。不过,作为机动车,摩托车接受上牌管理,而中山如今已经不再新发摩托车牌照,意味着摩托车数量基本上不会再有增长;此外,摩托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严格考试、拿到驾照才能上路,所以必须熟知交通规则,一旦违章还要接受处罚。
车辆上牌、驾驶员考证,这就是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之间最大的差别,同时也是电动自行车缺乏监管,容易造成交通乱象的根本原因。
近日,中山市政协常委、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市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聂洪文等人联名提交了一份政协提案,建议中山应尽快出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合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并制定超标车辆退市方案,引导电动自行车走上规范管理轨道。
为什么超标车屡禁不绝?
市政协委员这份提案的建议非常合理而且全面,希望能够尽快出实招对全市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规范管理。然而,大家也不要忘记“前车之鉴”:前几年中山曾大张旗鼓打击超标电动自行车,却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这是为什么呢?
不妨到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最为集中的石岐区莲塘路看看,对照国家标准,市面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当中超标车占的比例不小。消费者并不会研究自己要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而只是在乎它的性价比如何,是否符合自己的出行需求。打击超标电动车的行动常常不了了之,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出在了供给侧。
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电动自行车面临着“无路可走”却又“哪都能走”的矛盾。电动自行车和汽车一起混行在机动车道上十分常见,石岐妹也遇到过电动自行车穿行南外环等快速路,或者和汽车一起通过隧道等危险行为;反过来,快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驶上绿道或人行道,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来说也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因此,要给合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引导淘汰超标车,首先要严把销售关,禁止超标车在市场流通;其次可以在条件允许的主干道划分半条车道作为非机动车道让电动自行车通行,还要对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实施严厉的警示或处罚措施——道路是大家的,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让每辆车、每个人都有路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