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4月15日)起正式落地执行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公安交警部门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问题有了权威解答。同时,也是杭州交警启动的“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第二阶段”第二个集中行动日。
整治行动中,杭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级机关统一规定,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生效实施后,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对查获的不符合新国标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技术标准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违法进行认定和处罚。公安交警还将严查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通行秩序。
同时,交警反复强调提醒,骑行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如发现非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已办理备案登记的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但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依据《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责令其佩戴头盔。
活动现场,钱江频道还带去了安全头盔,拱墅交警大队范灿林现场给没戴头盔的骑车人,演示了正确佩戴头盔的方法。
下城区委举办的“带出先锋,戴出平安”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党建主题宣传活动,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通报是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活动中,带头落实电动自行车新规,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戴好安全头盔。下城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炳达、下城区副区长樊峥、下城大队蔡晓军大队长以及相关部门、街道负责人带队上路参与整治,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