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昆明电动自行车概况
我国自从 1995 年清华大学研制出第一台电动自行车以来, 20年间中国电动自行车从无到有,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已经突破2.5亿。
在昆明街头巷尾,电动自行车已趋大众化、随处可见。在交通系统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电动自行车是介于自行车和摩托车之间的一种交通工具,相比自行车最高时速15km/h,电动自行车速度快。与机动车相比价格低、环保、无需任何驾照凭证和保险的办理。特别昆明城区上下班公交、 轿车、 行车速度慢,加之昆明自2007年9月以来实行的“禁摩令”。电动自行车的六大优点:“方便、 快捷、 经济、 实惠、 节能、 环保” 在真正意义上达到了“自行”,因此它倍受青睐,成为很多昆明市民出行选择的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群体日渐庞大,目前昆明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超过130万辆。加上未登记注册的 20-30 万辆,电动自行车大约 150 万辆。
在昆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攀升的同时交通事故也如影随形,它的危害也是瞩目共睹的。电动自行车目前已经成为昆明交通领域“事故高发”的“电魔”。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已经成为集交通、治安、社会管理为一体的综合社会问题。
二、昆明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的瓶颈
1、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知归属
根据国务院 1999 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标:整车质量不应大于 40 千克、最高时速小于 20 km/h、具有脚踏制动功能,凡是合格产品在检测中这三项一定要达标。
有关专业人员在10省市电动自行车抽样调查中得出,目前电动自行车平均时速已经达到27公里。在昆明,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30公里、电动功率高于300瓦的非法产品反而鸠占鹊巢,成了主流。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致使相关部门不好管理,也无法管理。
2、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八条: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本条规定的申请办理登记期限届满前,可以凭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和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临时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买到就能开,不需要考取驾照,没有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没有经过正规培训,没有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措施。
3、违法行为随处可见
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样需要掌握必要的道路交通知识,比如转弯要提前打开转向灯、走非机动车道、不能违法装载等,还要随时掌握车辆性能和车况,这些最基本常识。很多人了解甚少,违法行为,比比皆是,法规宣传教育存在盲区。
4、处罚力度轻不见成效
对违法的处罚: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未挂号牌、未带行驶证、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50元罚款。处罚轻、不见成效,也是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中一个难以突破的瓶颈。
三、昆明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十大罪证”
电动自行车俨然已经成为新一代“马路杀手”。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规则,存在侥幸心理,常见以下十大罪证:
1、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2、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3、违反交通信号:不看标志、标线、闯红灯。
4、超速行驶
5、逆行
6、随意变线行驶
7、不带头盔
8、不按规定载人。
9、不按规定载物:现在街头最常见的就是非机动车辆上安装的遮雨棚,这种遮雨棚长约1.5米,宽约1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左右宽度不得超出车体0.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10、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年龄结构限制含糊。由于道交法只下限未满 16 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却没有年龄上限。电动自行车少年学生违法骑车,驾驶人“老年化”的现象严重,少年和老年人其驾驶和判断能力相对差,应急突发能力弱。
四、如何整治昆明电动自行车
德国最伟大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说过“存在就是合理的”昆明上百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事关百万民众。在治理过程中要把握分寸,依法推进。考虑利益的协调,既要满足特殊人群的代步需求,又不能给社会的交通环境带来负担。努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电动自行车管理要注重实效,标本兼治,应用全局的视角审视。治标就是“管车”,治本就是“管人”。
1、制定管理“新规”
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昆明市电动自行车“新规”管理细则,制定有别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办法,告别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不能按机动车处罚,也不能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两难”局面。让相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电动自行车“上牌、落户”进行数据化管理,政策优惠。
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服务,免费电动自行车年检,两年一次审核。实行政策优惠:对安全性能不达标的车辆高价回收,或者以旧换新。超标非法改装,到达报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落户”。
3、利用高科技,提高电动自行车管理水平
电动自行车配置限速器,超过安全时速语音播报。电动自行车行道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监控违法行为。
4、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专业驾驶技术、法规培训,培训后颁发驾驶证。
5、 强制保险、经济救助
电动自行车强制保险,车主购买责任险或意外伤害险。为中低收入电动自行车主,
切实解决经济困难、意外安全保障问题。
6、民众参与,听证问计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集思广益、齐抓共管。不仅考验的是政府管理水平的高低,民众的参与也是至关重要的。让全民参与,举行听证活动
“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社会和专家意见。调动全民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为昆明和谐交通的建设,出谋献策。
7、 法规强制、普法宣传
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整治力度,对无牌、闯红灯、违法载人、超速、占道抢道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严格执行2014年“云南史上最严交规年”对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处罚款200-500元。对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管理过程中,惩罚是手段,普法是目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本在“管人”,而不是“管车”。一款能把人撞飞的电动车,掌握在法盲手里有可能成为“凶器”。
要把普法教育,落在实处。对违法者,强制学习交规,通过法规考试,观看《两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警示教育片》以及电动自行车的机械常识等培训教育。
实行“政府主导,各部门配合,民众参与”的交通法规宣传活动,在昆明新闻网络平台、公交、地铁等传播媒体上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深入电动自行车较多的企业、社区(行政村),开展电动自行车“文明交通大讲堂”,举行交通文明演讲比赛等。
电动自行车管理是一项长期性、重复性、复杂性的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部门众多,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之力所能完成的。确立由公安、质监、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管理和社会组织、单位、各人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充分利用宣传效益,发挥意识对行动的指导作用,我始终相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能提高人的守法意识,守法意识则指导着驾驶行为,驾驶行为则决定了事情的后果。希望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能清楚的认识到: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昆明和谐交通的建设。我们每个人都为交通文明迈出一小步,整个社会就会上一个更高的台阶。记住“你的参与,可以改变一切”。一个小小的善举,一次文明的出行,会换来昆明交通文明、平安和谐的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