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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加强电动车登记管理

时间:2015-12-10 09:31:38来源:东南网作者:李清点击:

    目前,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已超过1000万辆,但其中不少电动自行车还没有按照规范上牌,属于“黑户”。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傅仰余表示:“如果电动自行车没有牌证上路,也就没有具备道路通行权,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为此,从2015年12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专项整治将进入加强登记管理阶段,各市交警将以城区为重点,在全省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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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总队相关人士表示,依法落实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是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基础源头,也是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关键重点。在前期的专栏中,交警已经介绍,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方可上道路行驶。而可以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达标电动自行车,简单地说就是要符合以下三个特征:最高设计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

    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因此各地交警的服务便民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包括增设牌证办理点、开展延时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全面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做到电动自行车悬挂非机动车号牌才能对外销售等等。

    而在“带牌销售”这一方面,福建省正在逐步建立健全“带牌销售”工作制度,更新完善经销企业代办人员档案,定期组织代办人员培训学习非机动车管理有关法律及业务知识。此外,还要与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规范“带牌销售”的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工作职责、违约责任。

    随着电动车行业的迅猛发展,电动车凭借其环保、便捷、节能的优势收到了大家的认可与青睐。所以为了更加和谐的交通环境以及自身的安全,请广大电动车用户务必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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