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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已势在必行!

时间:2015-08-30 11:49:15来源:北自协作者:李清点击:

    随着电动车行业的快速发展,车用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越发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当车用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至初始容量的70%以下时,一次充电续航里程的明显减小,意味着车用动力电池车载使命的终结。若不能对动力电池系统加以有效回收再利用,由此带来的电动车产业发展与环境、资源之间矛盾将越来越突出,会对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危害。

    目前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由于受规模的限制,尚未形成回收市场,只能通过消费类电子产品中的镍氢、镍镉、锂电池的回收处理路线,采用湿法工艺、火法工艺或机械法工艺提取镍、钴、锰、稀土尢素等有价值的金属。且与大多数再生资源回收类似,从事回收利用人员绝大部分是没有资质的个体经营者,回收行为受利益驱使而缺乏约束;加上末端的再生利用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环保没施缺乏、技术落后,寻致综合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

    随着政府与行业的高度重视,目前国内已基本具各车用动力电池的回收处理技术。诞生一批技术能力强、环保水平较高的镍氢电池、锂电池回收利用企业,通过加强与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在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利用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可见,在机遇与挑战并行的社会环境下,有些企业走在了发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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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已势在必行


    目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起草工作组已于2015年1月完成《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两个国家推荐性标准的行业意见征求,即将发布实施。虽然其他方面标准制定工作尚未启动,但国家倡导发展汽车车用动力电池的态势已无可厚非,四轮电动车在“挣扎”了几年的惨淡期后,迎来曙光,那么,两轮电动车的发展还会远吗?

    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整体处于一种无序状态,多家收购、分散经营,不具规模。如果有专业的企业合法回收,在满足质量要求和相关法规后准入实施,是不是在带给消费者安全和便利的同时,也能够引导电动车行业的正确发展?电池极易流人个体私营者、零售商、汽车维修店等非专业回收利用机构,极易造成资源浪费、环境二次污染等,同时增加专业回收利用企业的收购成本,阻碍企业规模化发展。

    当车用动力电池容量衰减至初始容量的80%以下时,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会明显减少,但对于储能系统来说,这些电池仍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从理论上可广泛应用于太阳能或风能发电系统、电网调峰、储能电站、家庭电源、移动基站、低速短途车辆等低放电容量需求的储能领域,实现动力电池的梯级利用,大幅降低动力电池成本。

    当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涉及电池生产者、整车企业、回收利用企业、消费者等相关主体,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制度,针对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责任主体尚未明确,成为开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首要障碍。同时,广大消费者没有认识到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对环境危害的严重性,环保意识淡薄使得人们不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回收处理过程,从而很难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因此不但要明确责任主体,更应加强宣传教育,以便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能顺利开展。

    针对我国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存在散、乱、差的严重问题,预计到2016年底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即将大规模报废回收,因此,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建立—套完善的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为解决车用动力电池进入生命周期末端后所带来的潜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在推动我国循环经济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支持我国电动车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对于两轮电动车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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