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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租客同时被拘!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惹祸端

时间:2026-03-10 15:50:49来源:作者:点击:

 

你是否曾为图方便

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

停放在楼道或门厅

甚至放在家中充电?

这些看似平常的举动
却可能引发火灾

近日

云南昆明

一自建房发生火灾

辖区消防员接警后

迅速出动救援

第一时间将火灾扑灭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现场勘验调查

起火原因系租户

在该建筑一楼门厅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插线板线路发生短路

引燃电动自行车及周边可燃物

导致火势蔓延成灾

最终

起火电动自行车车主吴某

因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房东董某因未有效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被依法行政拘留十二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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