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月1日以来
北京公安交管部门
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经过半个多月的行动
目前
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
上路情况明显减少
同时
市交管部门还对
部分超标电动车违法改装及
挂正式号牌使用伪造行驶证上路等情况
进行了专项整治
那么
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
以下四点请广大市民留意
01
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
02
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时;
03
必须有“脚蹬子”;
04
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间距不超过1.25米。
此外
交管部门还将继续
对以下五种交通违法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领取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过渡期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二是驾驶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于拼改装电池、拼改装电机,以及改变车身等严重的情况,罚款1000元;对改装车座、车棚,这类较轻的拼改装行为,罚款500元。
三是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四是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元;
五是电动自行车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最后
北京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如果家中还有超标临牌电动车
请尽快进行处置
如有出行需求
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
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
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
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
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
设置的便民服务点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
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
电动自行车牌证
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
进行非法改装、加装
保障骑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