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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事故如何预防?

时间:2018-01-05 09:00:00来源:自行车与电动车作者:李清点击:

 电动车以其环保轻便,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等优势,逐渐成为广大群众的主要出行交通工具,但是据统计,电动车事故占比城市交通事故的四成以上,其伤亡率更高。通过人—机—环境系统工程对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进行细致分析,并给出合理预防措施。

1981年,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院士的亲自指导下,人—机—环境系统工程在中国诞生,对这门新兴科学他予以极高的评价。“人”即系统的操作者和决策者,“机”即人所控制的一切对象(如工具,机械,计算机...)的总称,“环境”即人机共处的特定工作条件(如温度,噪声...)。系统最优组合的基本目标是“安全、经济、高效”。

“人”

电动车驾驶者:从步履艰难的老人到16岁以下的小孩都是电动车的驾驶者,年龄跨越极大,这就埋下了事故的诱因,有可能是老人视力不好,反应力下降,也有可能是年轻的小伙子开车速度太快,还有可能是16周岁以下的小少年缺乏对电动车的掌控驾驶能力,总之,各个年龄阶段的驾驶员都有其年龄特有的缺陷,这一点不容忽视,应当针对缺陷做出改变。

违章行驶。电动车行驶中,经常存在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不按规定让行等违章行为。据东台交巡大队统计,在所有交通事故中,因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数的5%左右。

驾驶过程的决策:电动车比行人步行快,比机动车娇小灵活,大街小巷都能轻松通过,所以在马路上,有些电动车驾驶者们在没有了解周围环境的情况下见缝插针,随意切换行驶道路,抢占机动车道,骑车人对交通法规知识缺乏基本了解,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在道路上行驶时,往往以骑自行车的习惯行驶,如突穿猛拐、争道抢行、闯信号灯、随意转弯变道等。另外,电动自行车除了载人外,有些电动自行车主还用它来载货,超重、超宽载货的电动自行车在交通繁忙的路段穿行,险象环生。特别是闯红灯,就为了那半分一分钟,拿自己的半辈一辈子去拼,值得吗?我们应该深刻地反省自己。

“机”

电动车改装:电动车换了大功率电机,加了大容量电池确实能跑得更快,更远,但是大功率电机有可能超过车辆应力承受范围,大容量电池可能会超过车辆电器元件电压承受范围,这些都破坏电动车的平衡性,增加了电动车的危险性。此外,雨天行车加装雨篷是错误的避雨方法,雨中的风对雨篷有一定作用力,外加骑行过程因雨篷产生的气流影响,会导致电动车雨篷受力,因为受力是不可控的,再加上电动车毕竟不是四个轮子,容易左右倾斜,严重的直接被吹倒在地,十分危险。

电动车本身质量问题:两三年前,山东电动车企业上百家,如今行业自行洗牌后,仅剩二十余家,被淘汰的企业生产的电动车质量如何呢?有多少人还在使用呢?那些质量不达标,没有维修售后服务的电动车必定存在安全隐患。近几日,广东省质监局对电动自行车组织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77家企业生产的8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中,不合格率达到了7.2%,在全国电动自行车超过2.5亿保有量情况下,哪怕1%都是很大的数字,并且7.2%是现有的工艺水平,之前的不合格率只会更高。

“环境”

从众心理:咦~我前面那群骑电动车的人不等红灯就溜了,人多,怕什么,我也赶紧跟着溜;哇~他竟然在机动车道上面开,那上面又宽,车也少,我这条非机动车道不好开,我也上去开,舒服...这些现象就和常说的“中国式过马路”一般,有了人开头,后面的人做起来就不觉得有多大问题了,在这些常常可见的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环境下,我们骑电动车的很容易跟着去做,我们应该知道,电动车事故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变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等,我们都不能去效仿,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

管理机制:据相关消息,电动自行车标准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介时,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将同步推行。这是一个好消息,行业将会整顿规范,质量会得到更好的保证,但是目前而言,电动车管理机制不统一,不健全,电动车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仍然是让市民和管理者尴尬的一个问题,也是电动车至今无法上牌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很多市民反映电动车被盗现象严重。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电动自行车不需要上牌,也没有实行登记制度,电子眼拍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无从处罚,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在没有见到交警现场执勤的情形下闯红灯、乱转向、逆行,有的酿成交通事故悲剧。电动车上牌既方便市民对已丢失电动车的认领,对二手车市场上的非法电动车买卖也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对交通事故执法部门来说,一旦电动车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受害方只要记住号牌,追查肇事者的难度便会大大缩小,可以更好地开展交通肇事查处工作。比如,出了车祸,电动车时速高于20km/h时会被鉴定为机动车,电动车闯红灯很多地方没有惩罚,目前的绝大部分电动车都不满足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脚蹬间隙等项目,等等,在电动车市场上,虽然有部分销售的电动车出厂时已按国家规定装配了限速装置,但个别车主却嫌车速太慢,私自将其限速装置拆除,大大增加电动车行驶速度。殊不知,一旦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高速行驶中产生的巨大惯力,冲击力较强,让事故发生的后果可想而知。这些都是管理机制,管理制度,还有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为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加强电动车驾驶人出行安全意识。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车出行平安的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媒体等方式,对广大电动车交通参与者进行广泛交通安全意识宣传。深入各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家庭等,大力开展以电动车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反面教材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从中汲取教训,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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