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上路行为,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重点对无正规牌照上路、骑车载人载物、骑手不戴头盔等行为进行查处,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午5时左右,交通支队执勤民警在顺于路和顺白路交叉路口设卡执勤,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专项治理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依旧使用临时牌照在路上行驶,检查后将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并现场向骑车人普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内容。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安全监督管理中队长介绍,临时牌照是北京市从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对未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颁发的过渡牌照,目前临牌和老旧电动自行车都是没有合格证和许可证的,也存在电路老化、车速较快等安全隐患,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交通支队已从2021年11月1日开始对这些车辆进行查处。 交警对驾驶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宣传教育 区交通支队民警在早晚高峰时段围绕城区主要交通线路、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对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伪造变造号牌、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骑手不戴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交警劝导外卖骑手配戴头盔上路 区交通支队提示,电动自行车虽然方便、省时,但大家在注重出行便捷的同时也要注重安全问题,为自己和他人负责。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购买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车辆,购买后带着身份证、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及时到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支队车管大厅办理牌照。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市电动自行车需经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及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正规牌照上路的,属于违规行为,一旦被交警检查发现,将被处以罚款并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