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不是完美的,即便起初魅力十足、赢得喝彩,日后也会逐步暴露出缺点来。共享单车亦如此——甫一推出,便被业界视作互联网创新的成功典范而倍受推崇,更因便利实惠受到市民青睐。才过一年,便风靡了全国、走向世界。
然而,成长的烦恼接踵而至。一时间,满街都是共享单车,地铁站口、写字楼下,红的、黄的、蓝的,像朱自清笔下的春花,“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受制于运营初期服务能力不足,骑行隐患、押金性质等问题,引起部分消费者的质疑与不满。有人提出,整治!有人期待,规范!还有人提议,限制!
创新,是从市场土壤里自发生长起来的;麻烦,也是“市长”难以预想到的。今年以来,成都、南京、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出台意见、办法,试图为共享单车铺设规范有序的车道。5月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意见》,对共享单车正式亮明了“国家态度”。今后,它能骑得又稳又远吗?
秩序如何规范?
赋予自行车更多停放空间和路权保障,倒逼城市公共管理升级
“走路的地方都没有了,怎么还往这儿塞自行车啊!”一大早,北京地铁4号线中关村站,成百上千辆共享单车密密麻麻地挤在了地铁口的人行道上。看着工人师傅还从三轮车上搬车下来,一位大妈看不下去了:“这车方便是方便,可都堆成山了,太影响交通了!”一旁,中关村大街的非机动车道上,骑车的人较以往明显增加,与顺行的、逆行的三轮车和电动车混杂在一起,不少骑行者只好不时下车、推车前行……
看上去确实有点乱。没有共享单车,“最后一公里”一直是出行难题;有了共享单车,交通秩序问题又惹人烦。
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个人素质问题:部分用户为图方便而随意乱放;也有技术原因:平台不能对乱停放进行及时监管。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有限的城市空间与快速增长的单车供给之间存在矛盾。
一方面,城市留给自行车的空间有限。“我国从 自行车王国 转而进入汽车社会后,自行车的行车与停车空间被小汽车大量侵占,骑车出行的连续性、舒适性大打折扣。”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院长陈艳艳说。
另一方面,共享单车规模确实在快速增长。登陆、抢滩,短短一年,全国已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30多家,累计投放车辆超过1000万辆,注册用户超1亿人次,累计服务超过10亿人次。考虑到仍有不少大城市的远郊区县及中小城市尚未普及,规模增势一时恐难削减。
堵,不如疏。给予自行车更多空间和路权保障成为当务之急。正如《意见》所要求的那样,各城市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推进自行车道建设、规范停车点位设置,在城市重点场所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其实,京沪等地已付诸实施。五一节前,北京人口最密集的王府井地区就施划了首批32个、共可停2400余辆的停车点。
交通问题一环扣着一环。给自行车“开路清障”,势必又会挤占目前属于汽车的空间,让停车难愈发凸显。“大中城市肯定要优先发展绿色出行,限制小汽车出行。共享单车的增长反能倒逼各地加快解决停车难题,在循序渐进地治理路侧停车的同时,也要通过PPP模式等发展停车楼、专用停车场等设施。”陈艳艳建议。
“像京沪等特大城市,应该把自行车与地铁、公交的高效接驳作为城市发展的一项中长期战略。”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诸大建表示,从这个高度来看,共享单车就不能算是“麻烦的制造者”,而是倒逼城市公共管理升级的“挥鞭者”。
为规范停车秩序,有些平台已经开发出电子围栏定位技术。用户不把车辆还到“电子围栏”内,甚至车头朝向不合规矩,就无法锁车、停止计费。据了解,最初车辆不具备定位功能的ofo小黄车也已与北斗卫星导航达成合作,未来可利用定位和大数据技术,智能划定规范停放区域,以实现车辆精细化管理。而根据《意见》,这种新技术未来将成为推广的方向。
企业服务如何优化?
堵住安全漏洞、破解押金风险、完善运营管理
影响交通秩序,源于共享单车这一新生事物与既有环境的不相适应,而运营服务上的种种问题,则反映出商业创新自身在成长初期的诸多不完善。
今年3月,上海一位11岁男孩在骑共享单车时,不幸被客车碾压后身亡,为共享单车安全敲响了警钟。其实,我国法律早已明确“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此前不少企业并未意识到这一风险。
血的教训十分深刻。事件发生后,不少平台都在车身显眼处张贴或刻下“12岁以下严禁骑车”的警示语。“要确保安全,光靠标识还不够。”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张柱庭认为,单车企业应加强注册监管——未满12岁者不能通过认证、不能骑车。同时,学校和家长也应尽到教育、监护等义务。“例如,孩子借用家长的手机打开车锁,责任就不该再由平台来担。”针对此前有平台对用户把关不严的缺陷,《意见》也提出了实名制注册、使用的强制性要求。
为用户投保也是提高“安全系数”的一招。目前,这一做法在业内已比较普遍。有些平台为用户投保了人身意外险,有些则定制了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等。《意见》提出,“创新保险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各地方案中也有相关内容,但多为非强制性要求。
与人身安全一样,押金安全也是舆论焦点。有人吐槽,交钱容易退还慢;有人担心,一旦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会造成押金兑付危机。
“收取押金,主要是为企业和用户间的租赁合同起到一定担保作用。”陈艳艳认为,平台收取押金是可以的,但不能随意动用,而是要建立专用账户并接受监管,确保及时退费。《意见》提出,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积极推行“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等模式。
更引人注目的是,《意见》鼓励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应该说,实现“免押金”的技术难度并不高。4月底,支付宝就推出了“扫码骑车”功能,用户芝麻信用分达到一定门槛后,可以享受押金减免。截至5月23日,已有9家共享单车接入芝麻分,利用芝麻分获得免押服务的已有数千万人次。当信用管理替代了资金质押,押金争议似乎也能烟消云散了。
相比通过改进技术、完善制度来消除风险点,通过改进服务来提高共享单车美誉度则需要久久为功。
车锁打不开、轮胎破损、车胎没气……尽管投放时间不长,不少单车已经大量损坏,甚至有些“僵尸车”长期停放在路边,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平台日常运维力量不足——有平台透露,目前巡查人员配置基本是1000辆车配一个人。针对此,《意见》要求,企业要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陈艳艳建议,可由政府制定标准,提出“投放车辆损坏率下限”等指标,一旦企业不达标,就要接受惩罚乃至退出市场。
政府监管如何创新?
鼓励、规范,齐抓共管,让共享单车有序、健康发展
去年11月,成都某街道城管部门以“占用城市道路开展经营活动”为由收缴大量共享单车,舆论哗然。不过事情最后的结局倒也令人欣喜——当地政府与企业“握手言和”、开展战略合作。
鼓励、规范,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也是《意见》中最重要的两个关键词。专家认为,对共享单车,政府既要相信市场自身的创新功能和调节能力,也要积极引导、进行必要的干预限制。
“首先,相关政策必须明确共享单车这一运营形式的合法性,肯定其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积极作为。《节约能源法》规定, 鼓励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应优化道路设置,保障非机动车道的连续、畅通 ,这些都是写进法律的,应该更好地执行落地;再者,国务院也提出要鼓励 互联网+ 。”张柱庭表示。“虽然自行车是个性化出行方式,但比起机动车,其占用道路资源少、能源消耗也小,符合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也符合大多数民众的公共利益,应予以支持。”陈艳艳说。
目前,赋予自行车更多路权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对于总量管控,各方观点不尽一致。
像北京、上海,提出了“限量”措施,而成都、南京,则未做出要求。南京提出,运力投放发挥市场配置作用,相关部门进行动态监测和投放指导。而《意见》对此的态度是“因地制宜”——“各城市要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
陈艳艳认为,平台为了快速抢占市场而大量投放是正常市场行为,由此带来的秩序问题也是阶段性的,“单车数量过多,闲置率就高,对企业来说是不经济的。随着市场趋于成熟、竞争趋于稳定,企业会更理性地控制投放规模。”还有专家认为,单车数量是动态变化的,合理规模很难确定,即使定了总量,也很难公平地分配到不同市场主体中。张柱庭则提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决定非机动车辆是否需要登记、发放牌照的权限在省级政府,无此权限的城市政府要注意依法行政,不能动辄让车辆登记。
“让共享单车有序、健康发展,可以考虑运用PPP机制,让政府与企业优势互补。”诸大建建议,在特大城市,政府可以用备案方式允许多家企业进入,并制定一般性要求;在中小城市,则采取特许经营,即竞争性地引入企业,签订合同要求其达到一定目标。
与其他公共服务产品类似,管好共享单车不能单靠企业自觉,也不能单靠政策高压,而是需要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合作可以是多方面的:
比如,建立合作议事机制。“企业想在一些热点地段投放单车,可以把投放计划提前告知管理部门,后者就能做好预案,将既有的公共管理资源配套到相应处所。”诸大建说。
又如,互通信用体系。根据《意见》,未来共享单车要实名制注册、使用。目前,不少单车平台都建立了信用积分体系。专家建议,可以将其与政府主导的“信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互联互通,以实现数据共享和奖惩联动。
再如,共同做好宣传教育,提升国民文明骑行素质等等。
未来,共享单车将驶向何方?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