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驶入机动车道
安全隐患突出
低龄儿童搭乘电动自行车缺少有效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严重伤害
案例警示
8月11日,13岁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3岁、6岁两名孩童,沿无锡市惠山区堰玉西路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辆行至堰玉西路曙光路口西侧左转时,与李某同向直行、未及时减速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受伤,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坏。
江苏交警温馨提醒
对于达到法定年龄骑行上路的,要时刻提醒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信号灯,按道通行、不逆行,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此外,切勿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车、骑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