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
是刻在每个人心里的基础通行准则
可总有骑行者心存侥幸
为抢先两三秒贸然闯灯
殊不知,一次任性抢行
轻则车辆损毁、身体受伤
重则付出无法挽回的生命代价
案例警示
2026年6月2日7时51分,南通如东县苴镇街道嘉陵江路与昆仑山路交叉口发生一起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马某骑行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至路口,左转时闯红灯通过,与正常由东向西直行的电动自行车正面相撞。事故致使两辆电动车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两名骑行人员双双受伤。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江苏交警温馨提醒
1、行经路口提前减速,仔细观察信号灯,红灯耐心等候,坚决杜绝抢行、闯灯、横穿;
2、骑行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卡扣,为自身安全多加一层防护;
3、摒弃 “赶时间、没人管、不会出事” 的侥幸心理,遵守交规是对自己、对路人负责。
谨记一句忠告: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绿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