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家每天都在路上骑车工作,可以说是‘老司机’了,但还是有一些安全上的问题容易被忽视。”
电动自行车轻巧又方便,是很多人日常出行的首选。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逆行、抢道、乱穿马路。耍这样的“小聪明”得不偿失,一不小心就会酿成事故。
案例警示
2026年2月2日上午8时30分许,启东市汇龙镇建设路与民乐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建设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行至路口时,与由南向北左转弯行驶的另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黄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调查,黄某之所以与对方相撞,是因为他逆向行驶——本该靠道路右侧通行,他却“抄近道”走了对向车道。经交管部门认定,黄某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江苏交警温馨提醒 电动自行车灵活便捷,但这绝不是骑行人可以任性骑行的倚仗!遵守信号灯、按道通行、不逆行,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法律规定,也是广大骑行者确保自身安全的最大保障,请广大骑行人员吸取教训,遵法守规,莫待严重后果时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