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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机动车新规将施行,头盔佩戴率如何?

时间:2026-04-30 10:40:54来源:作者:点击:

明天(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近期北京市民的头盔佩戴率如何?除了骑行者,乘车人是否也按规定佩戴了头盔?
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北京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头盔佩戴率已有显著提升,六成左右的骑车人都佩戴上了头盔,其中外卖骑手的头盔佩戴率相当可观。不过,记者也注意到,一些乘车人佩戴头盔的自觉性一般,特别是骑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有不少人没有给孩子准备头盔。
4月23日,东三环中路辅路双井桥下,电动车骑行者佩戴头盔出行。
象1
外卖骑手头盔佩戴率已达九成左右
近日记者走访时注意到,随着北京电动自行车骑乘佩戴头盔新规实施日期的临近,不少市民佩戴上了头盔。这不仅是对新规定的自觉遵守,更是对自身交通安全负责。
记者在东三环双井桥、西二环官园桥以及磁器口路口等主要路段、路口走访时粗略统计,相较于今年年初,目前北京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头盔佩戴率已经有了显著提升,有六成左右的骑车人都佩戴上了头盔。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其他市民,外卖骑手的头盔佩戴率更高,仅有个别骑手未佩戴头盔。
“我们平台都要求戴头盔,如果被系统抽查到不戴会限制接单,而且我们天天在路上跑,也知道戴上头盔更安全些。”昨天下午2点,外卖员小陈忙完午间高峰时段,回到双井商圈周边准备吃饭休息。虽然没在跑单,但小陈骑行时依然戴着头盔。他说平台要求严格,现在戴头盔已经是自己骑车时的习惯。
北京交管部门此前的调研统计也发现,目前,外卖配送员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已经达到九成左右,通过率先规范行业骑手的措施,也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现象2
家长戴头盔后座孩子却没防护措施
近日记者在北工大附中、广渠门中学、垂杨柳中心小学等学校周边走访时注意到,很多家长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会给孩子戴好头盔,确保安全。“我给孩子买的是专用的儿童头盔,头围大小更适合。”一位家长说道。
不过也有一些家长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只准备了一个头盔,自己戴上了头盔,坐在后座上的小朋友则缺乏必要的防护。
有家长告诉记者,孩子不是每天都用电动自行车接送,所以就没有给孩子专门准备头盔,而且另一个不好解决的问题是电动自行车内的储物空间太少,难以放下两个头盔。“尾箱里只能放得下一个头盔。5月1日以后,我再骑车送孩子上下学,可能就得让她自己拎着头盔去学校了。”
记者了解到,市民给电动自行车加装尾箱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目前,市面上一些小型的尾箱确实难以装下两个头盔,但也有不少尺寸较大且符合法规要求的尾箱,能同时放下两个头盔,市民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选购。
提示
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2026年一季度,北京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造成44人死亡。其中,27名骑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占比为61.4%。相比于2025年,佩戴头盔的比例有所上升,但不戴头盔仍是加重交通事故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交管部门提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牢记并践行“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安全、文明骑行。
佩戴头盔可有效降低严重脑损伤风险
1月7日,在顺义区火寺路,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由南向西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骑车人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后经调查,骑车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方未按规定让行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佩戴头盔可以降低79%的严重脑损伤风险。”交管部门介绍,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因速度骤降,身体会因惯性向其他方向甩出,头部位于摔倒方向人体“杠杆”的最远端,承受的冲击力远大于身体,头部脑组织、五官、脑干等重要器官高度集中,却不像身体其他部位有骨骼、肌肉、关节分散部分冲击力,发生事故撞击后的损伤往往更为严重。佩戴头盔能有效缓解发生事故时头部遭受的撞击力,起到有效防护作用。
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中,将原来规定的“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同时将原来允许在驾驶人座位后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2周岁以下调整至16周岁以下。交管部门提示市民: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

不戴头盔致命伤害风险

是戴头盔者3倍以上

一顶头盔真的有这么大的作用吗?这是不少骑行人的不解。对此,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给出了一组数据:电动自行车致死事故中,70%至80%的致命伤源于颅脑损伤。不戴头盔时,致命伤害风险是戴头盔者的3倍以上;正确佩戴头盔则能降低60%至70%的头部重伤和死亡风险。

“需要强调的是,低速度不等于低风险。” 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表示,即使时速仅15公里的碰撞,或仅仅是后轮打滑导致后脑勺着地,都可能造成颅骨骨折或颅内出血。因为大脑悬浮于颅骨内,突然减速会使其与坚硬的颅骨猛烈撞击。

针对市民常见的“就骑一小段路”“天气太热不想戴”“我技术好不会出事”等侥幸心理,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强调:事故与距离无关,大部分致命事故恰恰发生在离家几公里范围内的短途行程中;现代合规头盔已有科学通风设计;事故往往来自他人违章,技术再好也无法完全规避意外。

北京急救中心调度指挥中心主任还特别指出,不系盔带、头盔后仰、盔带过松等错误佩戴方式会让头盔形同虚设。

“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种情形属违法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民警解释,有三种情形均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一是未在头部佩戴乘员头盔(含随车携带但未佩戴),或未系紧系带、佩戴不牢固的;
二是佩戴的头盔发生过较大撞击事故,已明显不具备保护性能的;
三是佩戴的头盔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45条,违法者将面临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选购合格头盔

遵循“五步法”

市面上头盔种类繁多,如何才能避开劣质头盔,选到真正能保护自己的合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北京城安所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检中心检验室主任现场传授了选购合格头盔的“五步法”:

一看认证,认准执行标准GB 811-2022和CCC标志;

二辨标识,选择A类或B类头盔,拒绝三无产品;

三查结构,重点检查壳体、缓冲层和佩戴装置;

四试佩戴,系带以能插入一根手指为宜,头盔不晃动无压迫感;

五保安全,锁扣须能在30秒内徒手打开,以防紧急情况下无法解脱。

酒后对车辆控制变差、易发生事故
2月20日晚间,在丰台区二通路,一名骑车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通过路口后,没能保持顺直行驶,撞在便道路缘石上,骑车人当场死亡。后经检测,骑车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2mg,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酒精会麻痹或影响神经系统,令骑行者丧失判断力与操控力,导致反应速度下降,对车速、车距、路况的判断,以及对车辆的控制出现偏差,刹车、转向时动作迟缓、失误,极易失控摔倒。同时,醉酒状态下人体协调性也会变差,发生事故时无法做出自我保护动作,加剧所受伤害。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发生单方事故的概率都较高。
不闯灯、不逆行遵守法规和通行规则
1月17日上午9点多,在丰台区龙和路,一辆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闯红灯通过路口,与由西向南右转的重型货车发生事故,造成骑车人当场身亡。后经调查,事发时骑车人并未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介绍,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原来散在于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通行规定进行了整合,方便市民学习掌握。如规定了不得闯灯、越线、逆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等多项通行规则。这些通行规定并不是新规定,而是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非机动车通行的主要规定进行了汇总,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
交管部门提醒,驾乘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严格遵守顺向通行、各行其道原则,不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不越线停车。经过没有信号灯的路口时减速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4月23日,东三环中路辅路双井桥下,一位接孩子放学的家长自己戴了头盔,但没有给孩子准备头盔。
多部门协同
全链条监管
据了解,新修订的条例除要求强制佩戴头盔外,还明确规定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等行为。同时,条例对道路通行规则作出了系统完善,从右侧通行、路口左转、信号灯等待到推行过街,均有明确规定。
交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及快递外卖站点开展宣传,并联合多部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全链条监管,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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