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市场秩序、提升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0月10日,北京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交通支队,召开全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集中约谈会。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公安交通支队副队长,全区各电动自行车门店负责人及各市场监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参会,就《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标准实施,明确过渡期管理责任,确保新规平稳落地与全链条安全管控。 会上,交通支队明确禁止在仓库、门店内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行拼改装,若因拼改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引发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通过车辆编码、销售记录溯源,对经营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求门店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引导消费者同步购买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一是详解新国标过渡期管理,明确“三个关键时间节点”,2025年9月1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正式实施,202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此阶段为新旧标准衔接过渡期,不得以新国标对解限速要求更严、不能解限速为由头,进行虚假宣传和提价造势,误导消费者抓紧购买旧国标车辆和解限速。2025年12月1日起,过渡期结束后,全区范围内一律禁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所有在售产品必须符合GB 17761—2024新国标要求,对仍销售旧国标产品的门店,将依法查处。 二是各门店不得进行非法拼改装,包括解除限速、更换大功率电机、增大蓄电池容量,以及加装、改装灯光和安装亲子座椅装置等违法行为。 三是各门店认真落实《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76号令),明确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人员和履行岗位职责,进行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如实记录销售台账。
一是各门店需深刻领会此次会议关于新国标实施、道路管控的综合部署,既要梳理库存,也要严格落实公安交通支队关于门店合规销售的具体规定,确保全环节无漏洞。 二是各门店要将新国标技术要求、安全管理规范融入日常运营,优先选择符合新规的品牌产品,主动拒绝拼改装订单;同时加强员工培训,向消费者普及新规优势与安全使用知识,树立企业合规形象。 三是各门店需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检查、库存核查、产品抽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责任科室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市场安全、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