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街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行)行驶至文昌街与沙坡头大道北道交叉路口处时,与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未佩戴头盔)沿该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时相撞,造成吴某某面部骨折,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郑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吴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头盔一定要戴好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关键时刻真的能保命。 安全头盔的作用 保护头部:发生事故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一部分冲击力,同时可吸收撞击力,减轻对头骨和脑组织的伤害。 防止擦伤:在摔倒时,头盔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头面部免受路面擦伤。 佩戴安全头盔的方法 调整头盔大小:确保头盔适合头部大小,不过紧也不过松。 系紧束带:确保束带紧贴下巴,但不要过紧,以免影响呼吸。 调整视野:确保头盔不会遮挡视线,保证良好的视野。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头盔损坏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