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 风险提示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 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 亡人火灾风险 亡人火灾风险: 1. 部分居民、外卖骑手为使用方便、节省费用,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放置在室内停放或充电,一旦发生火灾,将会迅速引燃周围可燃物,同时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屋内人员在熟睡、疏散逃生时吸入大量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2. 部分居民在携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入电梯时,蓄电池突然故障起火,产生高温和大量有毒烟气,电梯运行过程中环境相对密闭,人员疏散逃生困难,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事故案例: 山东临沂“2·24”火灾案例 2024年2月24日23时48分,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交运永恒华府10号楼1单元12层一住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夜间电动自行车在客厅充电时电池故障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有毒烟气蔓延至卧室,卧室内熟睡的人员吸入过量有毒烟气窒息身亡。 吉林龙潭“3·19”火灾案例 2022年3月19日19时48分,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山前街道江机小区6号楼2单元2楼203住宅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当事人在室内自行拆卸并重新组装电池后,充电过程中因过充电热失控发生爆炸引发火灾,当事人在爆炸中受重伤从阳台逃生;4楼403住户1人在4-5层楼梯上被浓烟熏倒窒息身亡;5楼503住户2人在卫生间被浓烟熏倒窒息身亡,1人在室内门口被浓烟熏倒,经抢救生还。 北京通州“9·20”火灾案例 2021年9月20日3时21分,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1期6号楼4单元3层住宅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居住在4单元3楼的外卖骑手在室内阳台给日常使用的蓄电池充电时,电池故障起火,火势通过窗户向上蔓延至4楼房间(复式结构),导致4楼房间阁楼层内熟睡的1家5口人员全部死亡。 广东广州“10·7”火灾案例 2021年10月8日1时36分,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晓南二街39号南侧货梯内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当事人拆卸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充完电后,蓄电池出现过热情况,当事人决定将蓄电池拿到室外降温,在进入电梯轿厢约10秒后,蓄电池突然爆炸起火,冒出大量有毒烟气,当事人被严重烧伤,经医院诊断为全身多处火焰烧伤、重度吸入性损伤、急性肾损伤、左眼烧伤,26天后当事人因伤势过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