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进行检查,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监管。 执法人员首先检查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是否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收取充电电费是否执行政府定价,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收取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时计价是否准确,两者是否分别计价、分别收取。其次执法人员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者严格落实相关政策,经营者在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充电设施,充电收费应采取“电费+服务费”模式,两者应当分别计价,不可打包混合收取,电费一律执行居民电价,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自觉规范充电设施收费行为。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