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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声音|关于电动自行车,两会代表这样说

时间:2024-01-26 09:15:27来源:作者:点击:

 


北京政协委员孙子强:建议统一北京电动自行车电池标准,降低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



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已经有500万辆以上在路上行驶,经常发现新闻里电动自行车引发恶性的消防事故,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我推荐要使用充换电的模式,因为现在电动自行车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标准,尤其一些快递员有的五、六块电池就放在家里充,其实非常危险,尤其一些电池老化以后,性能发生变化,就容易发生火灾,锂电池一旦发生火灾,会释放大量的毒气,而且快速燃烧爆炸,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所以我提议,北京市是完全有条件的,先制定北京市的电动车的准入的标准,把标准制定以后,我们现在的充电设施还可以改成换电的充电柜,在统一的标准下,电动车的电池都是统一规格的,现有的电动车让它逐渐退坡,不要强制性淘汰。



两会期间,孙子强还就电动车火灾隐患等问题提出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自行车成为市民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既解决了一些上班族的通勤问题,也是城市外卖、快递正常运转的“刚需”。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的屡屡发生,也为人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充电不当是引发电动车安全事故的主因,比如质量低下的充电器和过度充电等。”孙子强在表示,应当推广换电模式,消除电动车安全隐患。


孙子强认为,换电柜采用“即取即走”的模式,既安全又省时。但在建设和推广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缺少行业统一标准、换电站运营成本高等问题。


为此,孙子强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换电模式的标准体系,围绕换电互换性、检验检测、换电设施监管、换电设施施工安装、换电服务质量等行业需要开展标准制定,并指导厂商按准入标准有据可依地生产制造电池、安装换电设施。


孙子强还建议推广“车电分离”式电池管理模式,电池管理系统具备充电保护功能,蓄电池离开智能充电柜使用普通充电器无法充电。换电柜中蓄电池充电过程也应当进行全程监控,若电池出现过温、过压、过流等情况,及时采取断电等措施,从源头确保电池充电及使用安全。


“换电柜能享受居民电价,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和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促进换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孙子强进一步建议。

 


北京政协刘军委员: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对电池质量进行严管,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难题,发挥智慧技术,助力平房区充电设施的监管



有关部门做的调查,如果说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方便市民使用的情况下,需要达到车和充电接口车装比达到1/3以上,才能基本上满足市民的充电的便利性,目前来说数量比例还远远达不到,所以需要近几年尽快地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来方便百姓、方便职工骑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能够便捷的上下班出行,同时也是绿色出行,也是对缓解交通压力起到一个正面的促进作用。


同时他建议,第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街道、居委会给居民普及知识,提高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的警觉性;第二,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尤其电池质量进行严管,对于伪劣电池不要流入市场,很多企业也在做这方面的工作,比如在电池上加一个信息采集模块,定期采集电池寿命和安全情况,提前做预判;第三,建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问题,消防规定对充电桩的比较苛刻,比如充电桩要远离建筑物6米以上,不能有屋顶,对于东西城地区老街巷能够因地制宜地处理充电桩的消防安全问题,网格化地安装充电桩;还有边缘郊区平房院落,电动自行车很多都是推到家里充电,对于监管难度很大,希望能发挥智慧技术,助力平房区充电设施的监管。

 

 


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关键要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南方软实力研究院副院长谭国戬说,他非常关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自身注意安全,才能不给道路上的其他主体造成伤害。” 谭国戬说,要确保自身安全,首先要按照电动自行车标准合规使用电动自行车,不改造、不超速等;其次要按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行驶;第三要按照电动自行车的要求佩戴头盔等安全措施。


在谭国戬看来,电动自行车并不适宜作为广州发展的重点产业。“坚持产业优先,制造业立市这是广州发展的基础,但制造业是高端制造业。”在他看来,电动自行车产业不属于该范畴,因此不建议壮大发展。


“电动自行车是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的补充,关键在于解决安全问题。只有安全隐患排查了,才能有效使用。” 谭国戬提醒,要注意电动自行车不能作为通勤工具使用,而是要围绕公共交通工具及线路优化,回归电动自行车作为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补充的职能。“广州城市人口有两千多万,根据国内外历史经验分析,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才是解决通勤乃至城市交通顺畅的重要选项。” 谭国戬说。

 


广州市政协委员刘继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维护管理存在盲区



在今年的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继承带来了《建议尽快制定完善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设计建设标准及管理规定》的提案。


在走访了21个共享充电桩/柜后,刘继承发现,大半未安装监控设备、基本未配备灭火设备。21个集中充电桩/柜均未配备火灾报警器,仅有2个配备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但用干粉灭火器应对电瓶车的锂电池起火反而越喷越危险,必须尽快使用冷水降温才能避免复燃甚至爆炸。


“充电收费无标准,保险理赔不完善”也是刘继承关注的重点。各企业收费标准不一,大多数充电收费没有按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开标注的方式来收费基本采取混收的方式收取,用电高低峰供电电价落差并没有在收费上有所体现。此外,充电企业大多数需要用户进行预存金额,有的要最低充值30-60元不等预存金额才可以充电。


在火灾保险方面,如果发生火灾引起烧毁车辆情况时,不同充电桩经营企业对于保险也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有的充电桩企业表示,电动自行车起火导致的损毁是否能够得到充电桩企业的赔偿,需要根据事故原因判断。有的则将是否购买保险的选择权交付至使用人手上。


刘继承建议制定《电动自行车公共充电桩设计和建设标准》,从外观、安全、便捷等维度上规范公共充电桩的设计要求,保证市民群众使用公共充电桩的安全性。对已经设立的充电桩/柜的,建议要求企业把设立的台账情况主动向所属街道办报备。有安全消防配置不足的应尽快补齐。


此外,他还建议,要明确收费标准,健全保险机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和保险要广泛听证统一群众,把收费标准形成统一规范。可借鉴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充电设施的充电收费和服务费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充电电费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电价等多方面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进行规范。明确充电桩经营企业应购买责任险,减轻用户因充电桩故障或操作不当而导致的损失,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人大代表王芳:电动自行车普遍解码提速,追查厂家和门店连带责任



“我是一个行业协会的工作者,我们的工作人员不多,只有20多名,但是我们所有骑电动车的员工,都曾在2023年发生过交通事故。同时,我在联系社区的过程中,也常常听到有人说自己在小区门口被风驰电掣的电动自行车吓得不敢走路。”在1月24日的专题审议会议上,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秘书长王芳公开建议:对发现车辆是配置或改装超标电动机的,应对车辆厂家开展连带责任追查,并严惩改装的消费者。


截至2021年底,上海市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实际使用量约800万辆,相当于每三人就有一人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与此同时,由于电动自行车骑行不规范、私自改装等造成的交通事故、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市民生活。


据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对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显示,最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十大危险交通违法行为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约占了一半,其中包括逆行、超车时未确保安全、闯红灯、未让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


按照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小时,但许多消费者在购车上牌后,会在销售网点给车辆解除限速。根据车辆的电机功率不同,解除限速后的电动自行车车速可达30-80公里/小时,这无疑让电动自行车事实上成为了不用考驾照就能上路的“电动摩托车”和机动车。


部分商家为了迎合消费者喜欢车速快的心理,会在电动自行车上牌后为消费者私自解码提速,有的厂家甚至还会提供电机改装服务。2022年的央视3·15晚会上,一个业内“公开的秘密”呈现于公众眼前:厂家利用解码装置,可以轻松化解限速规定,让电动车轻松提速到时速35公里甚至更高。更“精妙”的是,仪表盘上显示的时速始终不超过25公里,“警察来查也不怕。”据报道,这是电动车生产销售领域的普遍操作,因此改装限速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幅增加,并有普遍化、常态化趋势。这类解码提速的改装电动自行车因车速过快,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同时,风驰电掣的电动自行车也给老人、儿童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上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


针对上述现象,王芳建议:


一是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建议针对交通事故中的电动自行车辆责任主体开展车辆技术抽查,对发现车辆是配置或改装超标电动机的,对车辆厂家开展连带责任追查,对消费者自行非法提速改装车辆、更换电池和电机的,对消费者进行严格处罚。


二是对电动车厂家生产、销售、流通及非法改装等环节严格管控和执法检查。市场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交通事故中发现的电动自行车是改装提速或改装电机,针对车辆生产厂家及销售门店,开展连带检查。震慑商家为谋取更大利益而提供违法经营项目,损害社会利益。


三是建议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鼓励车主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购车人需购买人身责任险,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提高救助和赔付能力。

 


漳州市政协委员黄晓农: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体积小、方便灵活,成为人们近距离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不怕堵车、停车方便、占地少。但电动车在方便快捷的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和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


针对上述问题,漳州市政协委员黄晓农提出《关于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


黄晓农委员提到,外卖行业的出现,极大方便了百姓生活,解决了一大批人的就业,这是一件大好事。但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不断攀升也值得关注。因此,他建议对外卖行业交通工具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保险,交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美团等外卖平台,加强对外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在配餐运送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出现违法行为时,依法进行处罚后,抄告所属企业;定期安排民警深入企业进行交通安全培训,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对违法行为多的企业进行约谈。


另一方面,建议骑手需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进行配送工作,考取驾驶证上牌,购买交强险,合法合规地上路;入职的新骑手都必须要完成骑手APP上推送的相关的培训及考试,通过之后才能上路;每天的早会提醒大家骑行注意事项,每周定期对交通违规的骑手做安全培训,提醒骑手在骑行时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三轮或四轮低速电动车,主要以老年代步车为主深受老年人喜欢,但由于老年人缺乏驾驶安全知识,行动缓慢,听力减弱等问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和社会治理问题。对此,黄晓农委员建议,对此类三轮车实行专项整治,加强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农村乡镇地区接送孩子上下学此类车辆通过学校家长排查清楚后,有针对性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安全隐患。


此外,他还提到,电动车停放安全问题突出。特别是现在大学中学,校内禁行电动车,造成校园周边停放了大量学生电动车,造成交通堵塞和消防安全隐患,很多小区也没有专门电动车停车场,夏天太阳暴晒温度高可能造成电动车电池爆炸,引起安全事故,建议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整治,列入常态化日常监督管理。

 

 


河南省政协委员:建议电动自行车出售发放牌照



省政协委员宋丽英今年向“两会”提交了一份建议:《关于郑州市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她提议加强地方立法,建议郑州市尽快设立地方法规,从法律层面解决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做到依法管理、违法必究,推动电动自行车给城市带来的问题的解决。


“建议电动自行车出售要发放牌照,由销售商汇总各自销售牌照信息发送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特别是对超过一定时速的,建议由公安部门直接发放牌照,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违章可查可究,安全上路行驶。”宋丽英说。


除此以外,她认为还应该严格进行管理,在有条件的地方开设电动车专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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