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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交警整治电动自行车“八类违法行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时间:2023-06-08 09:33:53来源:作者:点击:

 近日,山东高青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为工作目标,紧盯市民出行安全需要,聚焦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目前,高青县备案电动二轮车数量为154223辆,非标车闭环管控系统建档非标车数量为19214辆,且有少部分新购入车辆未进行备案或建档管理。庞大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外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的淡薄,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为此,高青县交警大队针对电动自行车“八类违法行为(逆行、不各行其道、违法载人、转弯时突然猛拐、闯红灯、违法停车、不戴头盔、非法营运)”开展专项整治,旨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在摸底建档阶段,高青县交警大队先期通过与各镇办联合,开展“三见面一建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非标车辆建立台账,粘贴编码和反光条,将车辆信息全部录入了闭环管理系统。集中挂牌工作结束以后,高青交警大队通过与售卖点联合,进行“带牌销售”,对电动二轮车进行管理。在宣传引导方面高青县交警大队印发了《致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通过户外电子屏、音频广告、大喇叭、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大水漫灌”全方位宣传提示,并联合文明单位,在农村大集、周末等节点,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各文明单位的志愿者走上街头,对“八类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号召广大群众守法出行、文明出行。针对农村地区非标车集中等情况,民警通过进农村开展“关爱长者”等主题活动进行“精准滴灌”,让群众认识到日常驾驶存在的危险,并摒弃陋习,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在上下班高峰期、学生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城区重点路口、商业区及周边路段,国省道平交道口、农村大集、农村地区学校为重点区域,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路面执法严查严管,对“八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定期对违法次数较多人群进行曝光,并推送到民警、村干部、镇办,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溯源管理,精准教育。

高青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示:电动自行车“八类违法行为”集中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中,请各位市民遵章出行,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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