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兴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错时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兴林校路市场部门按照每周三全区常态化错时检查机制,对辖区内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销售门店进行夜查。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销售主体电动自行车进销台账进行检查,重点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车辆,并对销售带有解速、调速功能等相关器件的门店强化跟踪处理,从严查处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销售无厂名、厂址的蓄电池、充电器以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共对4家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进行检查,检查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
大兴林校路市场部门将依据上级工作要求,将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销售门店的检查力度,保障市场秩序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