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你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吗?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到期后,超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那么,普通消费者如何识别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国家新标准呢?这些方法请收藏。 整车安全 1.整车质量(≤55kg) 2.整车速度 3.脚踏行驶能力 车辆相关尺寸限值 用钢直尺测量以下尺寸: 1.整车尺寸 2.其他尺寸要求 检查车辆几个部位标识是否明确 检查车辆以下几项是否符合要求 这些识别方法你学会了吗? 消防部门提示 广大市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同时,充电过程中应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免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违规停放
……
近年来
不少居民在明令禁止下
依然“顶风作案”
造成了严重后果
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
一旦发生火灾
相关人员会
承担刑罚、拘留、罚款、行政处理等
相应后果
以史为鉴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
看一下相关案例
2021年9月20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庆宝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致楼上5人死亡。2022年6月15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庆宝失火一案,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有期徒刑六年。通州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庆宝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相关管理规定,在室内直接或以“飞线”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引发重大火灾,造成五人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
2021年8月21日19时许,老邹(化名)将其私自改装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其租住的长沙市天心区某宿舍旁的楼道内,从出租房内连接插线板,并将充电线拉到楼道内对电动自行车充电,随后其回到租住房内休息。当日23时许,该电动自行车因充电发生故障引起火灾,致使同栋居民成某某、张某某、吴某某烧伤后抢救无效死亡。2021年12月30日,天心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老邹犯失火罪,综合考虑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触目惊心
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需要我们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