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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 拟对电动车集中充电作出新规定

时间:2022-03-31 15:46:08来源:北京商报作者:点击:

3月30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据悉,此次修改主要集中于完善监管体制、强化风险管理等方面,拟对电动车集中充电、密室逃脱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生产经营作出明确规定。
去年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在进一步的征求意见及调研工作之后,3月18日,社会建设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研究提出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二次审议稿”)。
二次审议稿对电动车集中充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增加物业服务人的责任,在二次审议稿第二十九条内容中提到,同一建筑物内的多个生产经营单位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依照委托协议承担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受委托对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进行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对消防设施、充电桩、电梯等易于发生安全风险的共用设施设备和部位开展日常巡查,发现有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必要措施排除隐患或者向有关单位报告。
社会监督也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一环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八条明确提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直接向本市应急管理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市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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