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并茂更好理解 连续点击下图看“收费大纲” ▼ 具体来看 收费标准包括四方面核心内容 即价费分离、统一电价、规范收费、主动服务 01 价费分离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分为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电费实行政府定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向用户收取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时,两者应当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 02 统一电价 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执行政府定价,按照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电价标准为0.510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 03 规范收费 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04 主动服务 电网企业应为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提供接电服务,确实无法实现电网直供、由非电网供电主体供电的,非电网供电主体应主动向电网企业提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申请。电网企业应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通知》还指出,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出台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管理的具体措施。 最后让我们一起 回顾通知要点 温馨提示:以下内容 可用《我有一头小毛驴》曲调合唱 预备,起—— 我有一辆小电驴,充电很容易 充电收费怎么定?记住“1+1” 电费服务要分离,打包不允许 电费统一政府定,服务费标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