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国标”,全面加强昆明电动自行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推进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自2019年1月7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期间,昆明对在用的未办理物联网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4月5日至4月7日清明节假期间,昆明市辖区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均取消休假,正常开展业务,持续为市民免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据悉,三天清明节假日,昆明交警共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20689辆。截止2019年4月7日,全市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共计“落户”电动自行车281855辆。
与此同时,昆明交警切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和事故防控工作,坚持专项治理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加强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持续开展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统一行动,对上路未进行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开出警告“提示单”,提醒和督促车主及驾驶人尽快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清明节三天小长假期间,昆明交警共计发送“提示单”9400余张。
截至4月8日,距离2019年4月14日“非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限还剩6天。昆明交警提醒市民,新购或在用的未办理过物联网防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车辆注册登记手续。自2019年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执行“新国标”。
届时,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方能办理注册登记;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外省、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我市辖区道路行驶,昆明交警将依法严格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