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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住宅小区楼道禁止停放电动车

时间:2018-12-12 11:05:26来源:自行车与电动车作者:李清点击: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住建部门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通知提出,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住宅小区走廊、楼梯间不得停放电动车乱堆杂物

       江西省提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对物业区域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配齐消防设施器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巡查,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等公共区域堆放可燃物及其他物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及时处置。

       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推进住宅小区建设、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要使用宣传栏、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消防设施:推进消火栓增建补建工作

       江西省提出,进一步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各地要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建设,将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建设纳入年度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公共消火栓数量不足的城市,推进消火栓增建补建工作计划,加大实施力度。

       城市供水管理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加强对城市公共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对消火栓定期检查、定期试水,对缺少配件的消火栓要及时修理维护,对生锈腐蚀的消火栓及时保养更换,对消火栓水压不够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及时对消防部门巡查反馈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城市公共消火栓发挥城市火灾防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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