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的数据,目前天津市已经完成了39.9万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工作,上牌车辆占到了天津现有电动车总量的20%。
本次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从5月9日启动,本轮电动车上牌工作也是天津市物联网电动车工程建设的关键一步。自登记上牌工作开始以来,天津市共发生23起已上牌电动车被盗案件,公安机关根据物联网防盗技术累计抓获7名盗窃电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追回被盗车辆18辆,查获率达到了78%,较之前有了明显提升。
登记上牌工作将持续到今年的8月底,用户可以自行前往距离最近的派出所进行登记办理。办理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的购买凭证或合法来源证明、车架号和电机号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本次免费登记上牌工作面向的是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相关技术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对于不符合该标准的“超标车”可以办理临时牌照。临时牌照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将禁止上路行驶。
至于电动三轮车、改装电动车以及加长加宽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不予上牌。对于改装程度较低,且拆除后经民警检验通过的,仍可办理正式牌照。而对于无法提供电机号和车架号,或者相关编号连续三个或总计五个以上字符模糊不清的,公安部门也将拒绝办理上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