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4月25日,该局约谈部分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生产企业,22家企业法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相关市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省局风险管理处、省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人员参加了约谈会。
广东为电动自行车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广东省质监局在开展的缺陷调查和风险评估中,发现省内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存在因警示标识缺失、充电器输出连接器采用“通用插头”、无自动保护、超时超电压输出引起过载充电等缺陷问题,存在安全风险。为此,广东省质监局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约谈22家生产企业,通知生产企业自行开展缺陷调查,停止生产和销售存在安全风险的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产品,并对已销售的缺陷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产品实施召回,及时消除或减少产品安全风险。
参加约谈会的企业代表一致认为,企业要讲诚信,应将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并承诺会后积极开展缺陷调查,主动召回缺陷产品,切实履行好召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