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决定从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在全省城乡特别是城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去年施行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今后凡有应登记未登记、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违反规定载人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均将被处50元罚款。
据中国自行车助力车专委会粗略统计,2004年电动车全国保有量为2000万辆;截至2014年,电动车保有量已达2亿辆。这庞大的群体让人又爱又恨,生活中,电动车很便捷,电动车也挺“霸道”。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无序行为,常常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遭遇过电动车悄无声息突然窜扰的市民,惊魂之余,更称之为“火箭车”“导弹车”。因而,对于近年来各地越来越频繁采取的严查严治电动车举措,公众普遍表示早该如此了。
应该说,城乡街头巷尾的“霸道电动车”屡屡出没,有的是规则意识欠缺所致,而有的则完全是“争分夺秒”,故意无视公共安全。
“霸道电动车”之忧,绝非福建独有。让电动车懂得各行其道、“温顺”上路,交警部门确实需用对待“酒驾”的态度,常抓不懈,以保公众一个平安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