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处理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与保险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探索建立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管理机制,鼓励开展电动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一揽子保险,解决电动车事故中存在的不投保、急救难、赔偿难的问题。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被明确确定为非机动车,而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配套的《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至今没有对新类型作出相应调整,也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投保交强险。此外,目前保险公司也不接受电动车等非机动车上交强险。 “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济南市事故处理的难点问题。”据交警部门人士介绍,机动车有交强险、意外险等保障险种,出事故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大大减轻了出险车主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