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事故占很大的比例,武汉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管理的通告》,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今年来,该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伤亡交通事故高达2.1万余起,入夏以来呈上升趋势。
通告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靠车行道右侧行驶;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在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路口,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禁止通行高速公路、快速路主线道路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以“弱势者”自居,认为机动车理应负全责,但通告强调: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等责任。
电动车车主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抢车道、超速、抢红灯,生命诚可贵,出了事故吃苦头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