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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商家促销活动要依法进行

时间:2016-06-01 10:03:06来源:电动车观察员作者:李清点击:

 

电动车生意难做,促销活动效果越来越差。有人爆料,上周末山西某乡镇的一个品牌电动车经销商举办促销活动,推出了“买电动车送金条”的内容!这个震撼的促销轰动了全城,当然也引起了工商所的注意。
据了解,这起“买电动车送金条”的促销活动严重违法,下面简单罗列一下,希望广大经销商引以为戒,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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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新《广告法》:仔细看宣传单上,上面的“买电动车送金条”大字中间还有一个小字“抽奖”,原来是买了电动车,然后参与抽奖,一等奖是金条。但是从设计上看,混淆了消费者,以为买电动车就送金条。新的《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的奖品金条超过5000元,这也是广告法不允许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奖销售过程中,奖品的价值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限额5000元,否则可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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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电动车商家宣传单上还印有一句话“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句话也是违法的。2010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可按《费者权益保护法》对该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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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该电动车商家同时违反三个法律,当地工商所开出了10万元的天价罚款,目前店面已经被查封,店主跑路了,工商部门已经立案调查。
在中国,法制相对健全,但是很多商家缺乏法律知识,平时没人管你,但是一旦追究起来,数罪并罚,往往一件小事也会让你倾家荡产。本案也再次告诫所有电动车经销商,生意再难也不要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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