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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负全责

时间:2016-04-27 09:21:23来源:金华新闻网作者:李清点击:

 

23日发生在市区斑马线上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沿斑马线横过马路时,被一辆轿车撞倒,骑车女子受伤。今天,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全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故民警说,事实其实非常清楚,因为路口上空安装了监控,拍下了事发全过程。423日上午10时,在市区八一南街和丹溪路交叉口,于先生驾驶一辆大众轿车,沿着八一南街由北往南开,祝阿姨沿着丹溪路上的斑马线从东往西过马路。当时斑马线上的行人过街信号灯显示是红灯,但祝阿姨仍骑着车冲出路口中央的隔离带,结果和于先生的轿车发生碰撞。祝阿姨连人带车倒在地上,于先生赶紧停车。
经过交警部门调查,于先生当时驾驶轿车过路口时是绿灯,车速30公里/小时,属于正常行驶。而祝阿姨尽管骑在斑马线上,却是闯了红灯。因此,祝阿姨闯红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交警部门由此认定祝阿姨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不过,双方在赔偿方面进行了调解,结果是损失各自承担。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说,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负全责的案例并非个例。今年以来,大队已经认定8起电动自行车负全责的交通事故。如果再加上行人、电动滑板车定全责的事故,今年以来已有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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