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职能 | 新闻资讯 | 产品中心 | 车用电池 | 上牌查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评论

电动自行车缺失的管理需补上

时间:2014-11-06 11:37:11来源:.作者:绍兴日报点击:

          说是非机动车,不比摩托慢,还可乱改道;说是机动车,其实无驾照……电动自行车因轻便快捷、使用成本低,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但由于存在超速、逆行、闯红灯、非法载人、抢占机动车道等违法乱象,已成为不少交通事故的“主角元凶”。

 

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亟待加强,如何给飞驰狂奔的电动自行车戴上“安全紧箍”,避免类似惨剧的再次发生?

 

首先,应当对电动自行车“非驴非马”的身份进行有效界定。我国的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规定:设计最高速度为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包含电池不超过40公斤。但现实生活中,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车速、重量等方面的“摩托化”现象却比比皆是。对超过规定限制的,交警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机动车的标准进行管理。这实际也是给百姓一个双向的选择,要么买低速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办理严格手续;要么买高速的,老老实实地考驾照,并上车牌交保险,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还可以依照机动车进行处理。

 

其次,应当制定更加详细的法规,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管力度。去年全国各地已陆续出台了一些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实行了多轮集中整治。例如,杭州禁止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宜昌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购买80元交强险;南京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扣车。绍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择其一二加以参照使用。

 

电动自行车之所以存在乱象,是因为标准和法规的部分欠缺,更是因为生产、销售、改装、行驶等多个环节存在管理缺位,如果把欠缺的规定补足了,把缺位的工作做到位了,电动自行车成为“马路杀手”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

------分隔线----------------------------
小编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