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淀区一村民自建房室外杂物间起火,调查认定系外卖员范某违规存放在此的几块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所致。因过失引起火灾,范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近日凌晨,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一村民自建房室外杂物间起火,现场浓烟滚滚。随后,海淀消防迅速调集邻近消防救援站赶赴现场,并同时通过统一配发的可视化电台,直连附近微型消防站前往现场进行初期处置,最终成功协同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此次火灾系该建筑租户范某因违规储存废旧电动自行车电池所引发。据了解,范某系某外卖平台外卖员,因工作需要购置过几块二手电池,近来由于下雨频繁,电池受潮后无法使用,遂将其与平日捡拾的废旧电池一同存放在自建房户外的杂物间中。 事发当时,几块电池均未使用及充电,却依旧发生了火灾。范某心存侥幸,未能正确认识其行为的危险性,导致火灾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目前范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海淀消防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电池属于易燃可燃物,切勿将其带入室内。如有更换下的废旧电池,为了避免短路,可以使用绝缘胶带将废旧电池的两端包裹起来,特别是裸露的金属端面,之后尽快利用专业回收服务进行处理,例如送到销售及维修门店,采用“以旧换新”等模式进行置换,或在废旧物资回收站按当日价格进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