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凌晨4时许,石家庄某小区居家中突发火情。接到报警后,消防指战员迅速处置,现场成功营救被困人员。
据初步调查,此次火灾是由于电动自行车起火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现场烧损情况较为严重,阳台玻璃已支离破碎,外部墙体被熏黑。
就在今年的5月8日,类似事故刚刚发生。石家庄某小区一居民将电动自行车的电瓶带回家中,不料电瓶突然起火,整个客厅被烧的一塌糊涂。
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危害多多 消防也宣传多多 但总有居民抱着侥幸心理 将电动自行车或电瓶带入家甚至为其充电 不少居民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起起触目惊心的火灾 给我们敲响了无数次的警钟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消防实验 电动自行车体积不大,但一旦起火燃烧剧烈,甚至还伴有电池爆炸。电动自行车车身由大量高分子材料制成,燃烧之后会散发大量有毒浓烟,对人造成致命的伤害。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许多人的
日常代步工具
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但您可知不规范使用它们
引发火灾事故,也是违法行为呢?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3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