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区出台《北京市昌平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方案(暂行)》,昌平交通支队率先垂范,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及劝导宣传行动,打好安全监管“主动仗”。
一大早,在京藏高速辅路与水屯桥路口,记者看到交警正在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并对驾驶人进行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文明安全骑行。“我们在辖区早晚高峰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进行正确引导,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氛围。”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警长王松告诉记者。
据了解,全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7.17万辆,基数庞大、使用人群广泛。为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昌平交通支队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在辖区车流人流密集区域,加强道路执法检查和警示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驾驶人的安全意识。
昌平交警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过程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灯,不违规带人。过路口或路段时,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不要在斑马线上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