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巩固提升实施效果,海淀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联合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卫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砚京参加此次检查。
联合检查组一行来到中关村街道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现场检查了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的证照资质、进货检查验收等情况,重点打击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加装、改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卢砚京副局长代表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向区人大代表详细介绍了现阶段海淀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情况,以及一系列创新监管举措,同时还详细解答了区人大代表们现场提出的问题。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卢砚京副局长向与会人大代表详细汇报了《管理条例》实施三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监管的工作情况。区人大联合检查组对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广泛宣传贯彻《管理条例》、加强销售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拼改装等违法行为所做出的积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此次人大联合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密切区、街镇联动以及“三级”代表互动,形成电动自行车监管合力,为首都的交通安全秩序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