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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停电动车违者罚2000元

时间:2015-06-03 09:42:14来源:广州日报作者:李清点击:

 

     深圳交警日前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深南路深南大道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和停放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将深南路、深南大道(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划定为严管示范路,严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入行驶和停放。禁止行驶、停放的时间为63122,每日0时至24时。
  根据《公告》,禁止进入行驶和停放的车辆、滑行工具包括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机动轮椅车(含经本市残联备案的车辆)、电动平衡车等其他滑行工具、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从事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所使用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
  根据《公告》,在禁止时间、路段行驶的,或者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一律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一律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非法拉客、扰乱秩序的,一律扣留车辆,处15日以下拘留。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的,一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从本月开始,深圳交警对停放在深南大道人行道两边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将车辆全部暂扣。通过整治,深南路边长期停在人行道、阻碍通行的车辆被清理干净,人行道的交通恢复畅通。昨日记者在华强北的一个电子市场看到,平时摆满了电动车的人行道只有几辆自行车停放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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