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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

时间:2015-03-12 15:54:21来源:西安日报作者:张曦点击:

     闯红灯、逆行、乱穿马路……对电动自行车的这些“任性”,大家已经司空见惯,却一直无可奈何。

    全国两会上,针对电动自行车给城市交通管理和公共安全带来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上官吉庆呼吁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环保、便宜等优势,成为很多市民首选的交通工具,目前全国保有量已超过2亿辆。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明显滞后于保有量的增长。
 
    从技术标准看,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二者规定不一致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涌上路面。从交通管理看,电动自行车上路违法行为较为普遍,很多驾驶人认为只有机动车才需要按规定行驶,骑行电动自行车完全可以随心所欲。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问题日益突出。“以宝鸡市为例,2014年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957起,死亡21人,伤871人,分别占总数的13.8%、12.1%和15.4%,其中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21.8%。”上官吉庆说。
 
    针对电动自行车乱象,上官吉庆建议从生产、管理、回收等环节进行规范。他建议,修订国家标准、完善法律法规,明确电动自行车属性,为解决电动自行车问题提供基础保障;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对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还要加强交通执法,教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规范驾驶;提高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技术标准门槛,引导企业技术升级,并建立电瓶回收制度,以解决电动自行车电池污染的问题。
 
    上官吉庆还建议,实施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逐车建立车辆档案,核发统一牌照,强制办理保险,使新电动自行车强制带牌带保险销售。同时,根据电动自行车的特性,驾驶人必须参加道路安全知识和道路骑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电动自行车驾驶资格后方能上路,使电动自行车与其他机动车一样,在道路上受到交通法律法规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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