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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对严以用权有哪些要求

时间:2016-06-23 09:40:24来源:党建网作者:李清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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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定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都面临的一道门槛和一堂必修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用权的相关重要论述。

  (一)敬畏权力

  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

  ——2013年8月28日至31日,在辽宁考察时强调

  (二)慎用权力

  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

  ——2015年1月12日,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的讲话

  (三)为公用权

  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四)依法用权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五)履责用权

  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六)务实用权

  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

  ——2015年1月12日,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时的讲话

  (七)刚直用权

  领导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要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要严肃纲纪、疾恶如仇,对一切不正之风敢于亮剑;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经得起考验。

  ——2014年6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八)阳光用权

  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013年4月1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九)廉洁用权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

  ——2012年11月17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十)公正用权

  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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