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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自律公约

时间:2015-09-26 10:56:59来源:北自协作者:李清点击:

      

为引导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持续有序地发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北京市行业协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约。
一、遵纪守法,依法经营
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质量兴业,诚信为本
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坚持诚信为本的原则,明确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的真实信息,倡导诚信优先,失信制约的行业氛围。
三、强化服务,用户至上
建立和完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和标明的质量状况是相符的,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四、公开交易,公平竞争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坚决抵制偷逃税款,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等不良行为;不搞低于成本价的恶性竞争,不贬损同行和从业者,不破坏行业市场秩序,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五、行业督导,规范有序
自觉遵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公开违约责任,公开举报监督电话,行业协会对行为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于通报表扬,并在相关评比、推荐工作中给予优先;对违约单位视情节给予警示、警告、通报批评,直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六、本公约自全体会员单位签字之日起生效。如需修改,按协会组织章程程序办理。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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