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中,北京市工商局对我市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电池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结果显示标称“安徽驼马蓄电池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超杰电池”牌6-DZM-15规格电动车电池存在以下质量问题:1、-15℃低温容量不合格。-15℃低温容量不合格,低温环境下直接影响电动自行车的续行里程和蓄电池的使用寿命;2、2hr容量不合格。蓄电池生产企业存在虚标容量的问题。
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1户经营主体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产地
标称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或主要问题
1
电动助力车专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安徽驼马蓄电池有限公司
安徽
超杰电池
6-DZM-15
20150302/-
2hr率容量、-15℃低温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