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了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章程》、《会费收取标准管理办法》,从即日起开展2015年度会费收取工作,望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履行会员义务,尽快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工作。
会费标准:副理事长单位30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
户 名: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潘家园支行
账号:11 220 201 040 007 310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