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开始,苏州的马路上就出现了这样的“移动风景”———有些电瓶车架起尾端略微延长的遮阳伞,行驶在马路上俨然一架“陆地滑翔机”的模样。看上去很拉风,也能遮阳挡雨,车主爽了,其他市民却恼了。不少人觉得,电瓶车上撑伞,给交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电动车上装遮阳伞旁人很苦恼 家住潼泾新村的市民王女士致电商报热线称,有一天中午她走在三香路时,身后一辆电瓶车经过,本来道路在施工就已狭窄,而电瓶车上的遮阳伞更占空间,直接划伤了她的脸。“我还没来得及反应,骑车人早就蹿走了,一肚子火也撒不出来。”从这以后,王女士对这些当街安装遮阳伞的车辆很没好感。
张女士也差点因为这些“陆地滑翔机”遭了殃。她告诉记者,当时她正骑电瓶车沿东吴北路往北,前面的一辆车上就撑着一把尾端加长型的遮阳伞。突然迎面一阵风吹过,前车上的遮阳伞先是前端伞架被吹翻,而后整个伞脱离了电瓶车向张女士“飞”去。“真是直直对着我飞啊,还好我拐了个方向避过去了。”因为伞还处于撑开的状态,覆盖面大,张女士除了急忙扭转车头往右靠,还将身子侧向右边,才险险躲过了伞。停下车再看,伞落在非机动车路上,其他电瓶车也只好减速绕过。 “马路上真要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多危险啊。可有些人还是没有觉悟,自己图方便,却给他人造成困扰。”据张女士称,现在的街道上,还时常可以看到“滑翔机”的身影。 街道上的“陆地滑翔机”真不少 昨天,记者走访三香路、人民路、东吴北路等地段,确实发现不少车主为遮挡火辣的太阳,都给电瓶车安了这样的“装备”。 与普通遮阳伞形状不同的是,这些遮阳伞大多拖了条扁长的“尾巴”,除了能帮电瓶车前头的驾驶员遮挡太阳,还同时兼顾了后座乘客。伞撑起来宽度一般都达到1米,长度也有1.5米,乍一看很“贴心”,能最大范围地遮阳挡雨,但宽度、高都度超出了车身,极易与旁边车辆、行人发生刮擦。另外,记者发现,这些伞只有一根比普通伞略粗的伞柄做支撑,伞柄通常被固定在电动车龙头部位,一旦车子快速行驶,风力加大可能会把伞架吹折。 可尽管有不少安全隐患,可记者在吴中商城旁看到,几乎所有的电瓶车都被改装成了“滑翔机”。“太阳火辣的,我的车上有伞,不会被晒。”不少司机以此招揽生意。遮阳伞前端伞架和车头处还被麻绳连接以拉低伞檐,避免伞架被风吹翻。 “我们生意还不错,特别是前段时间太阳很晒时,大概一天能卖个8、9把伞。”劳动路一家修车摊前,有店主兼职卖起了电动车遮阳伞,而且销量不错。记者搜索各类网店,也发现电瓶车遮阳伞开始畅销起来,有的店家销量甚至达到2000多把。 平添风险不少交警:这是不允许的 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晒雨淋,电动车遮阳伞看似能给骑车一族带来方便,而店家销量不错,也说明它在骑车族中颇受欢迎。但是,不少市民却反映,由于伞的面积大,固定不牢,在长期的行驶过程中颠簸,十分容易松动、脱落,给旁边车辆、行人的安全带来隐患。另外,因为遮阳伞面积较大,前车一旦装了伞,尾随的车主视线就受到阻挡,影响行车安全。 既然有着一系列不安全因素,那安装遮阳伞在道路上骑行是否应禁止?对此,一位正在马路上执勤的交警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两轮摩托车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这类遮阳伞装单从高度、宽度上就明显超出规定。同时,《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加装遮阳伞,属于私自改动结构、构造。 “另外,伞的边缘与驾驶者的视线平行,容易给人造成视线障碍,威胁到驾驶人安全。”该交警提醒驾车人,这类电动车遮阳伞也关乎到驾驶人安全,应赶紧拆除。 (责任编辑:admin) |